(第132例)宝贝回家与长春警方共同解救失踪少女(宁宁已找到)

发布时间:2009-09-25

 少女失踪40多天与38岁男子生活
长春警方接线索后4小时找到失踪少女 


失踪少女家属托人将锦旗送给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左) 本报记者 牛研 摄

  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奇)  8月9日,家住松原的15岁少女宁宁(化名)突然离家出走,家人焦急万分,多方寻找。家人怀疑她被拐卖,所以报警。9月22日“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松原分站”的小梅将得到的消息提供给警方,警方迅速找到宁宁。  女孩打电话索3000元  宁宁失踪后,家人多方寻找并报警,可是一直没有消息。无奈,妈妈在全国知名的“宝贝回家”网站注册,并在论坛里公布了宁宁失踪的情况。经了解,宁宁可能在长春。  宁宁8月9日离开松原家中后,一直没和家里联系,手机号码已停用。直到9月21日,宁宁先后用两部手机号码发短信、打电话给她母亲。宁宁在电话中要求母亲汇款3000元,还支支吾吾不说明原因,电话中还有成年男子的声音,周围环境嘈杂。母亲更怀疑她被拐卖了。  查账户 找到失踪女孩  警方侦查确定,宁宁在长春市出现。宁宁又给母亲发了一条重要短信,是汇钱的银行卡账户。母亲将此信息发到“宝贝回家”网站上。9月22日早上,该网站的小梅将信息转达给吉林省公安厅打拐办,当日14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接到任务,史家宇、张洪伟两位警官通过查询账户,迅速锁定可疑人员王某。  王某为松原某企业工人,38岁,他被临时调往长春某镇做支援工作,住在单位宿舍。9月22日18时许,警方通过现场摸排,发现王某宿舍是在地下室,里面屋子很多。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先确认了在地下室内一名坐在椅子上的女孩正是宁宁,在保证宁宁安全后,将单位宿舍内和同事一起饮酒的王某带回。此时,从长春警方得到线索至找到宁宁,只用了4小时。  上网相识 发生关系还拍视频  张警官介绍,王某2008年12月份在网上聊天时与宁宁相识,2009年3月见面,王某用哄骗等手段将宁宁灌醉,带到一家旅店开房发生关系,此后多次在外与其发生关系。王某还用手机拍摄宁宁的裸体照片十余张、拍摄与宁宁发生关系时的视频4条。8月9日,宁宁离家出走。  史家宇警官说,王某有个儿子,比宁宁只大一岁。调查结束后,王某被刑警三大队移送松原警方处理。  9月24日13时30分许,松原宁宁的家属委托“宝贝回家”公益网站的彭先生和会员陈先生为长春市公安局参与破案的公安人员送来锦旗。  记者电话联系了松原警方,张警官表示,宁宁的行为属于自愿,她没有指控王某。失踪的40多天里,双方一直是自愿在一起,所以王某已被释放。不过,王某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