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料:
(怒放 跟进)以下是2015年7月养父讲述信息:
1.1980年正月十六初东平县吕漫人张有峰(音)送到现在养父家,张收取养父1500元(具说立有字据)
2.以下是养父转述东平县吕漫人张有峰(音)孩子的来历:
①.1979年农历12月左右,从外地来一个40多岁的妇女用背带背着一个孩子,要饭到他们村,不说话,在地上写字,也不出门,声称丈夫喝酒去世,在老家无法生活,想再找户人家过日子。
②.呆了5、6天后,给张有峰说需要回家办理户口去,春节前返回到东平县,并且要了此路费,具体数额不详。
③.但该妇女一去不回。
④.张月峰是光棍汉(当年36岁左右),现(2015年)已去世一二十年,因为孩子比较黄瘦,病病怏怏,害怕养不活,因此想转送他人。
⑤.张因与梁山县房村人有亲戚,带孩子到房村去了,可能没有找到合适的下家。
⑥.养父经季庙村其三姨父介绍,东北乡里有孩子要转送。因此养父与其姨父到东北乡去过,具体情况不详。
⑦.1980年正月十六张有峰把孩子送来,据说哪妇女给张要了路费,具体数据不详,张说不想多要钱,他给了人家多少,他就要多少,共要了养父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