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料:
小陈在2014年时,从刚去世的奶奶的遗物里,发现了一张字条,是当时把他买到养家的付款凭证。2020年5月初,小陈根据字条地址,去到泉州南安市洪濑镇四都乡三林村陈洋,找到字条上写的这个名叫林治忠的人。林洁忠承认这张字条是他写的,而且小陈不是他自己的孩子,是从两个自称夫妻手里买来的,是哪里人讲什么方言,林治忠说时间太久忘记了。还说当时因为担心孩子大了以后要求找亲生父母,所以就没留下姓名和地址,林洁忠说他也不知道这对夫妻是哪来的,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林治忠说当初他母亲主张买小陈是想给她自己的其中儿子当儿子,但小陈来了以后,这个儿媳妇很快怀孕,而且是双胞胎,所以经人介绍,收了5000元,把小陈卖给了陈玉梅,也就是小陈的养母。
字条内容大概是:兹有洪赖镇四都乡三林村林治忠因家庭子女多**困难自愿把四子卖给洪赖镇陈玉梅***做儿子,现收到孩子的生活费及营养费人民币五千元正,恐口无凭,立此为据。